教會史家蘇格拉底 (Socrates Scholasticus) 作品集

Socrates Scholasticus church history (306-439 A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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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— 西方皇帝康斯坦斯(Constans)死後,保羅(Paul)和亞他那修(Athanasius)再次被逐出教區:前者在流放途中被殺;後者則逃亡。


第二十六章 — 西方皇帝康斯坦斯(Constans)死後,保羅(Paul)和亞他那修(Athanasius)再次被逐出教區:前者在流放途中被殺;後者則逃亡。


這些災難性事件在短時間內接連發生;它們發生在撒狄迦(Sardica)會議之後的第四年,即塞爾吉烏斯(Sergius)和尼格里尼安(Nigrinian)擔任執政官期間。[1]


這些情況公佈後,帝國的全部主權似乎都歸於康斯坦提烏斯(Constantius)一人。他因此在東方被宣告為獨裁者,並積極準備對抗篡位者。此時,亞他那修的敵人認為有利時機已到,在他抵達亞歷山大之前,再次對他提出最惡毒的指控;他們向康斯坦提烏斯皇帝保證,亞他那修正在顛覆整個埃及和利比亞。而他擅自在他自己的教區之外按立聖職,更是不利於他,使這些指控更具可信度。與此同時,亞他那修在此關鍵時刻進入亞歷山大;他召集了埃及的主教們舉行會議,他們一致投票確認了撒狄迦會議和馬克西姆斯(Maximus)在耶路撒冷召集的會議所作的決定。然而,皇帝早已深受亞流主義(Arianism)教義的影響,他推翻了自己最近所作的一切寬容決定。他首先下令將君士坦丁堡主教保羅流放;那些押送他的人在卡帕多奇亞(Cappadocia)的庫庫蘇斯(Cucusus)將他勒死。馬爾切盧斯(Marcellus)也被逐出,巴西流(Basil)再次成為安卡拉(Ancyra)教會的領袖。亞德里亞諾波利斯(Adrianople)的盧修斯(Lucius)被鎖鏈捆綁,死於獄中。關於亞他那修的報告如此影響了皇帝的心智,以至於他怒不可遏地命令,無論在何處發現亞他那修,都要將他處死:他還將在色雷斯(Thrace)主持教會的提奧杜盧斯(Theodulus)和奧林匹烏斯(Olympius)列入同一禁令。然而,亞他那修並非不知皇帝的意圖;他得知後再次逃亡,從而躲過了皇帝的威脅。亞流主義者譴責這次撤退是犯罪行為,特別是西里西亞(Cilicia)尼羅尼亞斯(Neronias)的主教納西瑟斯(Narcissus)、老底嘉(Laodicæa)的喬治(George),以及當時負責安提阿(Antioch)教會的利昂提烏斯(Leontius)。後者在擔任長老時曾被剝奪職位,[2]


因為為了消除與一位名叫尤斯托利烏姆(Eustolium)的女子有不正當關係的所有嫌疑,他與她共度了相當長的時間,他閹割了自己,從此以後更無拘無束地與她生活,理由是再也沒有任何理由產生惡意猜測。然而,後來在康斯坦提烏斯皇帝的懇切要求下,他在普拉西圖斯(Placitus)的繼任者司提反(Stephen)之後,被任命為安提阿教會的主教。關於此就說這麼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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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公元 350 年。 [2] 參見《使徒規條》(Apost. Cann.)第二十二和二十三條;根據這些規條,任何被發現犯有此類罪行的教士都應被革職。尼西亞會議也通過了一項關於此事的規條,內容如下:「如果一個人因病被醫生閹割,或被野蠻人閹割,他可以留在教士行列中;但如果一個身體健康的人自行閹割,在教士中證明此事後,他必須辭去職位,將來任何這樣做的人都不應被按立。但顯然,剛才所說的只涉及那些有意這樣做並敢於自行閹割的人,那些被野蠻人或主人閹割的人,如果他們在其他方面是配得的,將被允許按照規條留在教士行列中。」第一條規條。參見赫費勒(Hefele),《會議史》(Hist. of the Councils),第一卷,第 375、376 頁。